广东金融学院 课程缓考申请表 20 -20 学年 第 学期 教务处制 姓 名 学 号 学院 缓 考原 因 课 程 任课教师签名 课 程 任课教师签名 辅导员意见 签名(章): 学生所在二级学院领导意见 签名(章): 教务处意见 签名(章): 备注: ①学生因故不能正常参加学校期末考试,须提出缓(免)考申请,并附上证明材料。②缓考课程考试与课程补考同时进行,成绩按补考成绩对待(因公缓考除外),缓考成绩未通过者,不能申请参加补考,可以重修该课程。专业选修课程无补考安排,不能申请缓考。③此表一式三份,一份交教务处,一份交课程所在学院教学秘书,一份本人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