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教育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作者: 时间:2017-07-13 点击数:

创业教育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为建设一支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加强教学各环节的管理,稳定教学秩序,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使我院教师教学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规范。

一、教师的主要职责

1、教书育人

(1)身正为范,学高为师。教师要忠诚于教育事业,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文明修养、治学态度等方面严于律己,起表率作用。同时,不断充实提高自身业务知识与岗位能力,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努力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优秀人才。

(2)教师要贯彻科学性与思想性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教学过程对学生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

(3)教师要按照教育规律教学,贯彻因材施教、理论联系实际、教学与科研相结合、专业性与综合性相结合,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相结合的教育原则,既做好大多数学生的培养教育,又注意选拔、培养优秀学生,更重视学生个性健康发展的教育。

(4)教师要主动深入地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学生所处的不同年级、层次的需要及素质上差异,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方法论的教育,培养学生科学的思维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掌握科学方法论,并通过课堂教学和指导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良好学风和科学作风。

2、承担具体教学工作

(1)参与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授课计划等教学材料的制作。

(2)承担课程基本建设工作,包括研究制定所任课程有关的教学文件;选、编教材及辅助教学资料;专业教师须参加一定时间的校内外实践锻炼及教学基地建设等。

(3)承担课程的讲授、辅导答疑、课堂讨论、习题课、作业与课程考核、组织指导实验实训实习、指导课程设计与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任务。

(4)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活动,进行专业与课程建设等方面的实践总结,承担现代教育技术运用、教育研究课题及撰写论文等任务,接受课程教学质量评议。

二、教学过程管理

1、备课

(1)教师备课应按照课程标准的要求,全面、深入钻研教材,处理好本课程与相关课程的衔接。根据学生情况,注重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明确重点、难点,科学合理地安排教学内容,设计并撰写教案。

(2)教师备课时要广泛收集有关资料,了解本专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积极进行教学内容的更新,补充内容应反映最新经济动态和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并附有实例和案例,理论联系实际,精心设计教学中的各个环节。

(3)教师备课时要对教学环境、电教设备、教学挂图、教学仪器、工具材料等硬件逐一检查和落实;对于技能实训课或操作性较强的教学内容,应在课前进行试做,并做好材料、仪器设备的准备工作。

(4)教师备课要写出教案。一般按授课计划每两学时写一个教案,教案内容要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重点难点、学情分析、教学设计、作业、课后小结等环节,提倡先周备课。

(5)教师备课以个人备课为主,各系、教研室还应定期组织集体备课。集体备课应尊重教师个性,发挥教师的独创精神,不要过分强求一致。同专业、同年级、同课程的任课教师应统一授课计划。

2、授课

(1)教师上课前的准备工作。任课教师上课时需携带教材、教案,以及所需的教具、参考书等其它材料;按时到达上课地点。

(2)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向学生系统地教授该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加强知识形成过程的教学,努力提高学生的认知水平,全面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在保证课程标准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反映学科发展的动态,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教师应努力提高教学艺术水平,课堂讲授应采取多种教学方法,着重训练学生的思维方式和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给学生留有独立思考的余地,允许学生发表不同的见解,鼓励创新。注重增加课堂教学信息的数量,提高信息质量,避免“满堂灌”或照本宣科。

(4)教师应注意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教学方法和经验,积极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不断提高教学效果。

(5)要结合学科特点,在学科内容和教学各个环节中不断探讨、总结专业教学与全面育人有机结合的途径和方法。

(6)教师授课要遵循教学的基本规律和原则。授课的基本要求是:目的明确,讲授正确,重点突出,语言准确,板书工整,严密组织各教学环节,有效控制课堂秩序,注重双边活动。

3、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是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也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专业思想教育的重要环节。

实践教学须有训练大纲、实践指导书或教材。

(1)指导实验(训)课

教师要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要求制定实验(训)课计划,撰写实验(训)教案,并认真做好实验(训)课的准备、讲解、指导和批改实验(训)报告及仪器设备整理检查等工作。

(2)指导实习

实习包括课程教学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等方式。

指导教师必须按实习计划指导学生实习,实习期间,要认真填写实习记录,坚守岗位,不得私自离开现场,并做好学生的管理和思想教育工作。

实习结束时,指导教师要认真组织和指导学生按统一的格式和要求写出实习报告,并对学生实习成绩做出评定。

(3)指导毕业设计(论文)、课程设计或其它大型作业

指导教师应根据课题性质和内容,按照大纲要求编写任务书,并拟定详细的进度表,在整个设计过程中应认真指导,掌控进度,确保质量,严格考核,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并综合评定其成绩。

4、辅导答疑和批改作业

(1)任课教师应及时掌握学生的学习状况和学习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准备,及时做好辅导答疑工作。辅导答疑应着重帮助学生解决疑难,改进学习方法,启发学生思考;辅导答疑时既要热情帮助基础较差的学生,又要注意满足优秀学生的需要。

(2)任课教师进行辅导答疑要做好相应记录,辅导答疑可采用个别进行,也可集体进行。

(3)任课教师要重视作业练习,精心设计,及时布置。作业应紧扣教学内容的重点、难点,选题以巩固知识和形成能力为目的,作业次数和份量要适度。占用较多课时的大型综合作业,应列入学期授课计划,认真做好准备,深入进行指导。

(4)教师要及时、认真批改作业,对作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要进行讲评。学生完成作业的情况,应作为评定平时成绩的依据之一。

5、成绩考核

成绩考核是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全体教学人员都应认真对待,严密组织,严格要求,科学管理。

(1)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开设的课程都必须进行考核,按计划中要求进行考试、考查或选修。阶段测试应在学期中分散进行,有技能要求的课程还应进行技能考核。各类考核在学生成绩中的比重,按学院统一规定执行。

(2)教师应认真进行科学命题,逐步实行教考分离。同一授课计划、教学进度相同的班级应统一命题。每门课程应拟定水平份量相当的两份试卷(一份作备用或补考用),并附有答案及评分标准。命题应注意覆盖教学重点,各种题型比例应恰当。命题应从职业教育的特点和课程课程标准的要求出发,探索以综合能力考核为目的的考核内容和形式。

(3)期末考试试题经教研室主任、分管教学院领导审签后,交教务处审批。试卷在命题、审批、印制等过程中,要严格保密。

(4)教师要按照评分标准认真阅卷评分。阅卷应尽量采用分题流水阅卷的方式进行。阅卷结束后,任课教师应按试卷成绩分析表的要求对命题质量、学生成绩进行认真分析,提出改进考试方法、命题内容和教学工作的具体措施。考试成绩可按百分制(一般不出现小数)评定。

(5)教学综合办公室要做好考场、试卷、监考人员等统筹安排工作。监考人员应认真监考,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对考试中的作弊行为应严肃处理。

(6)学生成绩应按学校要求的时间内上报教务处,评阅后的考卷和学生成绩表一经上报,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如确需改动应由阅卷教师提出,经分管教学院领导和教务处长同意后方可查阅试卷,更改成绩。

三、专业课程建设与教学研究

1、课程建设与教学基础建设,是深化教学改革的重要环节。它包括课程标准制定和修订、教材编写、题库建设及实践教学工作等。教师应根据本课程特点和要求积极参加课程建设工作,探索以工作任务或工作过程为导向的课程内容与体系改革,积极编写技能培养指导书等训练教材。

2、注重精品课程建设及试点专业建设。通过专业与课程建设,逐步加强教学队伍、教学设施、教学手段、教学内容、实践基地等建设工作,提高教学水平,突出人才培养的特色。

3、根据学院的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更新教育教学思想观念,积极进行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与研究,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学生的综合能力培养和学生的个性发展。教师应积极撰写并公开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四、教学工作纪律

1、教师应按时上下课,不能无故缺课、迟到或早退。不得擅自停课、调课,私自请人代课。如有特殊情况,需按程序经批准方可调、停、代课。

2、教师进入课堂,必须关闭所有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上课时应服饰整洁,仪表端庄,言谈得体,举止文明,严禁吸烟。关心热爱学生,保持良好的课堂氛围,做好双边教学活动。

3、严禁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向学生索取或收受礼品或现金,强行向学生推销图书资料或其它商品,不得对学生挟嫌报复。

4、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考题,不能随便调整学生的考核成绩或总评成绩,不得漏报、错报或伪造学生成绩。

5、教师应对学生客观公正地考核评价,如实填写并按时上报授课计划、考试命题、考核成绩、课堂教学日志、实践教学记录等各类教学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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