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被人社厅确立为初创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培训承办机构

作者: 时间:2017-06-09 点击数:

我校被人社厅确立为初创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培训承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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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粤府〔2015〕28号)、《关于做好2015年度初创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5〕163号)部署精神,2015年省在全省范围内资助500名有发展潜力和带头示范作用突出的初创企业经营者,参加高层次进修学习。通过公开申报、专家评审等程序,我校以课程设计、师资配备、融资财税等优势和特色与中山大等共8家机构一起,被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立为2015年度初创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培训项目省级承办机构,为30名来自广东省内各地的初创企业经营者提供相关的培训服务,包括集中面授、企业考察及后续对接等多个环节。学员在按规定完成学业后,将颁发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制作的《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初创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培训结业证书》和我校培训结业证书。

据了解,获得结业证书的学员,可优先推荐参加优秀创业项目评审、创业大赛等活动,优先享受创业项目推介、创业场地支持、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参加我校创业教育学院发起的校企业交流合作项目及活动,共享相关创业资源对接服务平台。

经过2个多月时间的认真组织和精心筹备,2015年广东省初创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培训项目广东金融学院研修班于12月5日正式开班。开班仪式在我校教学实验中心举行。党委副书记穆林、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同志及我校创业教育学院部分师生出席了仪式。

仪式上,穆林对培训班的正式开班表示了热烈的祝贺。穆林希望各位学员能够在我校安心学习,不断寻找知识的突破,摸清梦想出发的起点,实现自己心中创业的愿望。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同志在讲话中对我校承办本次培训项目给予了高度肯定,指出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特别重视创新创业,特别是青年创新创业工作,并称赞我校有得天独厚的金融资源优势,配备了专业化的师资,为培训提供了良好的条件,鼓励初创企业经营者学员们要抓住政策良机、倍加珍惜学习和交流的机会机会,了解政策,运用政策,用好资源,加强经验交流,增强创办企业经营企业的能力,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

创业教育学院院长吴晓义称“企业家是世界上最宝贵的资源”,他认为创业是一件非常艰辛和冒险的事情,成功几率渺之又渺,因此建议在座的各位学员能够在此次培训中共生共荣、互敬互谅、团结互助,珍惜一起学习的缘分,不被困难压倒,争取每一个学员都不掉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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